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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电子化的意见》(建办质函〔2019〕375号)有关精神,决定在我省范围内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电子证书的时间

2019年11月5日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统一启用电子证书,不再颁发纸质证书。电子证书纳入省电子证照系统统一管理。

广东省自由贸易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取得电子印章后,尽快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二、电子证书的获取方式和使用要求

企业登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后,获取电子证书的路径有两种:按照业务事项申报平台——办事进度——查看办事结果的路径,自行查阅或打印电子证书;或者按照企业信息库——持证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路径,自行查阅或打印电子证书。

电子证书具备法律效力,其电子件或打印件可直接用于承接工程和招投标等经营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监督管理、招投标活动中,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纸质证书。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可通过我厅网站查询,或扫描电子证书上二维码查验。

三、做好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衔接

启用电子证书后,由我厅统一对原核发的纸质证书分批次换发电子证书,企业无需自行申请。企业已取得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对尚未统一换发电子证书的企业,因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经济类型发生变化申请办理证书变更的,以及申请遗失补办证书的,不再颁发纸质证书,改为颁发电子证书。

执行本通知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反映。推行电子证书遇到的系统运行等问题迳向省建设信息中心联系解决。


附件: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使用规则和证书样式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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